(2014年6月6日民进太原市委八届九次常委会议通过)
参政议政工作是我会服务科学发展的第一要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是发挥参政议政作用的重要形式。参加政治协商,开展民主监督,直接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在政协会议作大会发言,提交党派团体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是体现参政议政作用的重要内容。为使参政议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提出本意见请遵照执行。
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协调各专委会开展议政调研,市委会议政调研部负责日常参政议政工作。
一、各专委会及各支部根据每年市委会综合省委会、市委、市政府、市政协的推荐调研课题选项,确定课题,自行组织调查研究成果撰写,于每年10月前完成调研工作,并形成参政议政成果(调研报告、集体提案、信息),提交市委会议政调研部。
二、各专委会的调研基金为5000元,由各专委会安排使用,由市委会各分管副主委负责审批。除学委会外,每个专委会每年至少形成4件参政议政成果提交市委会议政调研部,经参委会及各专委会集体审评通过后,作为备报成果;另各专委会须每月报送4条有价值信息(以市委会采纳报出为准)。
三、各支部每年应围绕所在县区和单位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议政调研工作。各支部每季度须报送4条有价值的建议,至少有1条为会市委采用。20人以内的支部须提交至少1件调研报告;20-30人的支部须提交1-2件调研报告;30-40人以内的支部须提交2-3件调研报告; 40人以上的支部须提交至少3件调研报告;另机关一、二支部、经济支部、晋源总支、尖草坪支部、万柏林支部须提交至少4件调研报告。各支部调研报告报市委会议政调研部,经参委会集体审评通过后,作为备报成果。晋源各支部按总支考核,不重复考核。
市委会议政调研部每季度要对各专委会以及各支部提交的议政调研报告、提案、信息进行统计,排队通报。通报结果同时抄送支部所在县(区、市)党委统战部、政协机关。
个人提交并得到采用的集体提案和信息稿酬按《民进太原市委参政议政工作条例》(2012年1月10日民进太原市委八届二次常委会议通过)正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