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资料 仅供参考
太原民进社情民意
第64期
(总第313期)
民进太原市委议政调研部编 签发:李文和
关于对《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三点建议
市政协委员、市律协副会长、民进会员赵匡中反映: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家政服务业的需求和要求都在不断增大和提高。建议《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应注重以下三方面:
一、强调家庭服务人员上岗前要有执业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监管扶持好家政服务培训市场体系,配合家政服务行业协会完善培训机制。商务部门每年组织从事家庭服务行业人员免费执业考试。一方面可以提高家庭服务行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加强对家庭服务行业人员的监管,杜绝利用假身份,利用家庭服务行业犯罪事件的发生。
二、定期对家政服务业实行联合检查规范。各审批主体应加大对家政服务的监管,提高行政公司及家政服务员的入行门槛。应该以商务部门牵头,公安、工商税务、民政、卫生部门参加,对该行业进行定期检查,长期监管,优胜劣汰。
三、要有扶持行业协会的发展的具体政策,通过行业自律使该行业逐步规范有序良性发展。由行业协会统一制定准入标准,进行行业监督、等级评定,统一接受社会监督,逐步提升该行业服务水准;通过行业协会制定统一行业规范,通过调研为政府制定工资指导价提供依据,制定规范的行业服务合同,建立该行业公司及服务人员的基本档案库,建立专业网站;行业协会应承担该行业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宣传服务,开展家政服务的评选创优工作。通过行业协会保护客户和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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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民进山西省委、中共太原市委统战部、太原市政协社情民意中心
抄送:会市委主委、副主委、常委,各基层支部(小组)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