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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民进社情民意
第62期
(总第311期)
民进太原市委议政调研部编 签发:李文和
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六点建议
民进会员、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尖草坪分局李满喜反映: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化和工业化用地量需求不断增加,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收,大批农民成为失地农民。如果不能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将成为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
如,2010年,太原市全年共上报国务院和省政府22个批次和7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总面积4.4万亩,其中,国家、省、市重点工程用地24761亩,有力保障了国家重点项目如太中银铁路、大西铁路客运专线和铁路装备园、太原铁路客运南站等一大批省、市重点工程项目用地。征收86个地块13011亩,签订土地储备合同29宗,收储土地8081亩,确保了全市重点项目及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面对各个城市逐年增加的征地量,尽快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也显得迫在眉捷。为此,建议:
一、各级政府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
我们应当树立“征完地不是所有问题的终结,而是一个新问题出现的开端”的责任意识,尽快建立和完善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将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列入工作目标考核。
二、建立较为完善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
现实的做法是,制定出台切合当地实际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一要实行“低门槛准入,多档次选择,不同标准享受”,实现“征地”与“城保”并轨运行,统一管理。二是相衔接原则。制定的方案、办法既要区别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保险,又要考虑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已建立的农村养老保险相衔接。三是区别对待原则。对征地时已经超过或接近超过劳动年龄段的人员,采取一次性缴费,直接进入养老保障体系;对征地时的中年人员,可按不同年龄段每人分别一次性缴纳不同年限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纳入城市统筹;对征地时的年轻人员,由于不确定因素多,来日方长,原则上不用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四是自愿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对较早失地人员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采取以自愿参保为主,对新征地人员则采取应保尽保的强制办法。五是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原则。征地一批,实施一批,先行试点,推动全局。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结合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同时实施。六是在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过程中,采取“政府出一点、集体出一点、个人交一点”的办法,多方筹资,共同负担。政府承担的部分,主要是财政要提高对社会保障的支出比例
三、建立多元化的医疗保障制度。
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多形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并建立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投入、风险共担的机制。一是为失地农民建立相应的社会医疗救助制度。有效办法是政府与民间结合,强化多元投入机制,引导社区经济、企业、慈善机构及个人等方面的捐助,来充实失地农民医疗救助基金。二是把商业保险作为一条重要的选择途径或补充模式,为失地农民投保团体大病保险等。三是积极建立新型合作医疗保障制度。
四、建立适当水平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环节,是公民的生存权得到保障的重要体现,也是宪法所规定的“物质帮助权”的必然要求。部分失地农民由于年龄偏大、缺乏劳动技能等原因暂时生活受到很大影响,我们必须确保这部分群众的最低生活要求得到及时保障,构建起和谐的社会环境。
五、加强就业培训、拓展就业空间。
要根据本地农民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社会用工的要求,充分依托技校、职校、社会力量和部门培训机构,加强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以推动失地农民由“体力型”逐步向“技能型”、“智能型”转变,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和自身素质,增强就业本领,以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就业市场,努力促进其上岗就业。要努力拓展就业空间,为失地农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第一,要消除就业歧视,让失地农民与城镇职工享受同样待遇;第二,要在税收贷款等政策上给予失地农民最大优惠,鼓励有一技之长者自主创业,同时要对积极安置失地农民就业的企业进行奖励和减免税收;第三,在土地出让时,由政府有关部门与用地单位签订协议,提供一定数量或一定比例的就业岗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失地农民就业
六、以帮助失地农民科学理财为宗旨,加强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运营和管理。
坚持多渠道筹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农民得到的补偿费用有限,让失地农民承担全部社会保障不仅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则,而且现实中也是不可能的。应该由集体经济组织拿出一部分土地补助费安置费和土地补偿费,地方政府拿出一部分农地转移用途后的增值收益,加上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运营收入,用于补充农民社会保障基金,体现公平原则;由失地农民得到的补偿费拿出一部分交纳社会保障基金,体现效率原则;企业、社会团体和慈善机构的捐赠等,体现社会救助原则。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最低标准,要确保失地农民至少获得相当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费和社会保障费。同时强化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营。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实行投资方式多样化,应当涉足实物投资、国债及其他各种债券、股票、投资基金、抵押贷款,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充分体现基金的收益性。
总之,征地及由此带来的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是城市化进程中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这既是城市化的题中之义,也是社会公平的基本要求。只要我们切实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努力创新征地管理社会工作,就一定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处理好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建立起完善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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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民进山西省委、中共太原市委统战部、太原市政协社情民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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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