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资料 仅供参考
太原民进社情民意
第23期
(总第272期)
民进太原市委议政调研部编 签发:李文和
关于建立智障人士财产保险的建议
民进会员杨文慧反映:智力残疾人是指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损害或智力迟缓、衰退。由于智力残疾人(以下简称智残人)独立生活能力和适应社会能力差,没有管理自我和自我财产的能力,在有监护人的条件下能够生活,而一旦监护人年迈或死亡,智障人士的生活很难保障,有的财产被人占有,生活无法维继,流浪于社会,被强迫进行乞讨,为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谋利。为了保障智障人士的的基本生活,维护智残人的基本权益,建议建立智障人士财产保险。
1、智障人士有法定监护人的,由监护人进行投保。无监护人,由政府对其生活进行统一安置,保障其基本生活。
2、 保险公司要加大政策研究力度,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智残人及其家庭的特殊困难,给予倾斜照顾,适当降低投保标准,提高返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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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民进山西省委、中共太原市委统战部、太原市政协社情民意中心
抄送:会市委主委、副主委、常委,各基层支部(小组)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