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支部开展法律咨询活动
10月22日上午,太原民进法律支部十余名法律工作者在我市漪汾苑小区开展了“进社区、进农村义务法律咨询”活动。该活动得到了太原市社区管理局的积极协助和太原市漪汾社区的全力配合。
活动现场,志愿者们接待和解答了部分居民切身遇到的法律问题,并且与社区及相关管理部门人员就社区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交换了意见,活动取得了一定效果。我们认为,这样的送法下基层、普法在身边的活动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意义。作为法律支部的成员,我们将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这次活动我们感到社区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有:
1,工商部门针对底商住户(主要是住宅性质房屋改变)办理注册登记要求社区代表业主出具允许底商经营的相关证明。因为社区房屋产权人将房屋出租或房屋空置等情况,社区工作人员认为无法完全代表其业主出具该类证明;
2,公证部门针对涉及财产继承公证事项(如房产、存款等财产)要求社区及街道办事处出具被继承人的父母、婚姻、配偶及子女等情况的证明。因社区不掌握常驻人员的相关信息,社区工作人员无法出具与继承相关的任何证明;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均给予了相关解释。
1,建议房屋出租用于生产经营涉及使用性质变更的,应当由房产管理部门对该房产办理产权性质变更手续后工商部门予以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
2,针对公证等相关部门要求出具相关人员父母、婚姻、配偶及子女等情况的证明,社会工作中,工作人员无法客观掌握社区居民相关人事信息,建议社区应本着客观、真实的原则,针对所掌握的信息出具证明。
针对遇到的问题想到的提案:
1,社区改革试点工作在外省已近开始;建议今后的社区管理工作中应当建立社区居民相关信息档案登记制度;以便于当事人自身的查询和相关部门的核实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婚姻信息的全国性联网,以便于真实掌握我国居民婚姻状况,同时也当事人自身的查询和相关部门的核实。(刘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