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太原市各民主党派关于基层支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会议纪要》(【2009年3月16日】以下简称《纪要》)精神,合理使用该专项经费。二、经费分配及适用范围(一)经费分配:民进市委统筹使用40%,各基层组织安排使用60%。(二)适用范围1、由民进市委统筹使用的40%活动经费主要用于:(1)会内订阅或购买学习资料;(2)组织培训会员;(3)组织会员进行调研、社会服务;(4)对基层组织及会员的表彰奖励;(5)组织召开面向各基层组织和会员的大型会议。2、根据《纪要》中“用于基层支部(小组)活动的经费不低于60%”的精神,考虑到各支部(小组)人数不相同等因素,本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2008年12底会员总人数核算,每位会员每年使用该项经费人均为62元,各基层组织之间可根据会员人数、活动项目适当予以调整,原则上不得超额使用。各基层组织申报使用经费项目主要有:(1)各支部根据自身需要订阅有关统战理论、会刊等学习材料费; (2)支部开展调研活动的乘车费、租车费,开展活动所需物品等费用;(3)支部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租赁费、资料费、制作费;(4)支部组织活动所需其他费用。按照太原市财政经费使用要求,每个支部每年必须在上半年支出该项经费的50%以上(含50%),每年11月底用完全年支出,用不完者不作余留结转,由民进市委统筹安排使用。三、经费使用程序1、申报各基层支部(小组)使用专项经费活动前,应提前一周填写用款计划申报单(样张附后)报民进市委。2、审批经驻会副主委审批后方可实施。3、支出项目用款由支部先垫付后报销。4、报销支部负责人将单据(附《用款计划申报单》)报民进市委财务室,由经手人、支部负责人签字,会计人员审核后,经驻会副主委审批签字给予报销。各基层支部(小组)要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合理有效使用该项活动经费;民进市委要在每年的全委会上对此项经费使用情况作专项报告,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二00九年六月十日
附:
用款计划申报单
活动内容 时间 地点 使用金额 经手人签字 支部主任签字 市委会领导签字